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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轴承制造企业(集团)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落实全国高技能人才工程(机电项目),促进我国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提高劳动者整体技能水平,通过职业技能竞赛构筑高技能人才快速成长的通道,使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经共同研究决定在2008年举办全国机械行业首届轴承检查工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本届竞赛是由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中国轴承工业协会联合主办,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洛阳轴承研究所、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承办,国家轴承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协办的行业竞赛项目。
为了更好地完成赛事,提高竞赛的质量和品牌效应,充分展示轴承检查工的技能水平和体现轴承制造企业的实力,将组建全国首届轴承检查工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另发),组织领导本届竞赛活动;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另发)、竞赛技术委员会(另发),负责竞赛的日常工作和技术工作。竞赛办公室设在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竞赛形式
本次竞赛按照"行业动员、广泛参与、赛鉴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按预赛、决赛(操作技能、综合能力测试)两个层次进行,并根据竞赛结果设立个人奖和团体奖。
预赛:以各参赛企业集团为竞赛单位,组成预赛组委会。结合开展本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岗位练兵等活动,在竞赛组委会的指导下组织竞赛。预赛采取操作技能竞赛和综合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
决赛:采取操作技能竞赛、综合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形式,统一在权威的国家级轴承检测中心指定场地进行。决赛的操作技能竞赛和综合能力测试,在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由竞赛办公室、竞赛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确定操作技能竞赛测试项目及理论试题。
三、参赛选手、竞赛项目及报名程序
本届轴承检查工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为国内轴承制造企业中从事各类轴承零件和产品检验的技术工人。
本届竞赛项目分为三组,即:微小型组、中大型组和轴承零件组(滚动体组)。各企业选手可根据本企业生产制造轴承产品的外径尺寸,报名参加相应组别的竞赛。
预赛:由企业、企业集团为单位进行组织。各参赛企业(集团)公司向竞赛办公室报名,上报本企业参赛组别、产品型号。
决赛:在预赛基础上,各企业集团(公司)以在预赛中获得参赛组别成绩前2-5名的选手(视选手报名情况定),向竞赛办公室报名,参加决赛阶段的操作技能和综合能力测试的竞赛。
四、竞赛标准、试题及决赛成绩评定
预赛试题依据《轴承检查工国家职业标准》中"技能要求、相关知识"的标准组卷。试卷由各预赛企业命题专家组编制,并报竞赛技术委员会审定后使用。
决赛试题依据《轴承检查工国家职业标准》"技能要求、相关知识"的标准制定。操作技能考核及综合能力测试中高级工、技师考核要点所占比例分别为70%和30%,考核时间均为90分钟。试卷(题)由竞赛命题组编制。各参赛企业集团可根据竞赛技术委员会制定的考核大纲及试题编写框架提供备选试题。
本届竞赛决赛阶段选手成绩中,操作技能竞赛和综合能力测试两项成绩分别占60%和40%,以此确定参赛选手的决赛总成绩。操作技能竞赛成绩为100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为100分。因竞赛组别按轴承成品件和轴承零件划分,被检测件之间存在差异,为了做到公平公正,滚动体组实得操作技能成绩按0.9的加权后计入个人总成绩。
五、时间安排
(一)2008年2月底前,为竞赛前期策划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制定竞赛方案;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交申请备案;召开竞赛赛前组织工作会议,成立竞赛领导机构和竞赛技术委员会,制定竞赛考核大纲。
(二)2008年3月~4月中旬确定竞赛最终方案,下发通知启动竞赛。
(三)2008年4月~5月底预选赛阶段。完成参赛选手报名工作;编制竞赛复习辅导资料;完成预赛试题的命题工作;组织国家级竞赛裁判员培训班;组织实施预赛。预赛必须于5月30日前结束。
(四)2008年6月进入决赛准备阶段。完成决赛选手报名工作;组织选手培训,开始决赛试题的命题的汇总工作。
(五)2008年7月22~29日决赛阶段。决赛命题;开幕式;操作技能项目考核;综合能力测试;确认竞赛成绩和名次等;闭幕式。
六、竞赛仲裁
各级竞赛组委会都要成立仲裁组,负责本竞赛争议提案的仲裁。仲裁组的成员要选择坚持原则、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内有一定威望的人员担任。
七、奖励与表彰
(一)对在预赛中通过轴承检查工国家职业标准相应等级考核合格的选手,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对决赛中各项成绩达到合格分数以上的选手,颁发轴承检查工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对获得决赛各组别前三名的选手晋升技师职业资格,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本次竞赛决赛设立个人单项奖, 颁发"操作技术能手"荣誉证书、奖牌。
(五)本届竞赛决赛各组别前三名的选手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品。
(六)本届竞赛决赛总成绩前三名的选手,优先推荐参加"机械工业突出贡献技师"的评选。
(七)本届竞赛设团体优胜奖、团体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本届竞赛另设最佳组织奖、最佳竞赛文明奖若干名。
(八) 职业资格证书按选手在预、决赛中取得的最高职业资格等级颁发,晋升等级不超过两级。
八、竞赛经费
此次竞赛经费本着"多方筹集、精细预算、收支平衡、严把支出"的原则进行筹集和管理。
预赛经费由参赛企业自行解决;决赛经费主要来源于参赛选手报名费、企业赞助费和竞赛广告宣传费等。
九、实施要求
(一)本届竞赛是落实全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提高广大职工素质途径的一种新探索。各级领导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通过竞赛鼓励和引导广大职工钻研技术,加强对学技术、提高技能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个人重视自身技能学习,用人单位重视技能人才培养的社会氛围。
(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抓紧建立相应的竞赛机构,按时间要求启动竞赛,按规则认真组织竞赛,同时要随着竞赛活动的开展,利用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动员大家积极参与竞赛活动,表扬学业务、钻技能的先进典型和事例。
本届竞赛无论从竞赛形式、规模、操作方法都与以往开展的技能竞赛有很大不同,为此各单位要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勇于创新,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同时对竞赛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竞赛办公室进行联系。
十、联系方式
(一)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地址:北京市广外大街甲397号 邮编100055
联系人:何铮、孙 颐、史仲光
电话: 010-63467162 传真: 010-63490074
(二)洛阳轴承研究所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吉林路
邮编471039
联系人:陈跃飞、杨晓蔚
电话:0379-64881256 传真:0379-64880153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全国 首届 轴承 检查工 技能竞赛 通知
主 送:竞赛主办、承办、协办方及轴承制造企业(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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