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決:王老吉改名為加多寶被禁用
[ 加多寶代理律師姚嵐稱,該裁定涉及的主體為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不會影響到加多寶旗下其他子公司的正常廣告投放。同時,加多寶的合作伙伴、經銷商等主體並不在此約束范圍內 ]
加多寶與王老吉這對冤家的紛爭還在繼續,這一次是王老吉大健康有限公司起訴廣東加多寶涉嫌虛假宣傳一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簽署了“訴中禁令”強制執行令。
廣州市中院審查認為,根據本案証據可以推定或確定“王老吉改名為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系加多寶公司投放或使用。名為“加多寶”的涼茶飲料是加多寶公司近年生產並新投放市場的產品,不存在由其他名稱的涼茶飲料“改名”而來的事實基礎。而此前,紅色罐身且名為“王老吉”涼茶飲料已暢銷全國多年、處于涼茶飲料市場的領先地位。因此,公眾談及“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首先會聯想到“王老吉”涼茶。加多寶公司使用上述廣告語會在客觀上誤導相關公眾,使后者誤以為兩者為同一產品或“王老吉”已改名為“加多寶”。
法院認為,為避免正在實施的虛假宣傳行為對本案原告即“王老吉”商標權人的合法權益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有必要禁止加多寶及在經營場所擺放相關廣告牌的彭某實施上述虛假宣傳行為。
王老吉代理律師廣州三環匯華律師事務所律師溫旭接受《第一財經(微博)日報》采訪時表示,訴中禁令一經法院簽署即發揮效力,即便廣東加多寶提起復議,復議期間亦不影響禁令的執行。這即意味著即便廣東加多寶申請復議也得停止相關廣告宣傳。
對此,加多寶集團董事長辦公室總監馮志敏對記者稱,“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的廣告,已通過中國廣告協會審查並做出“可以播出”的認証意見,因此說,“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的廣告宣傳語合法,是客觀事實。
“這足以証明兩件事,一、加多寶生產的紅罐涼茶全國銷量領先是一個客觀事實,二、証明紅罐涼茶的生產經營者是加多寶集團,而不是其他任何企業。至于說其產品用什麼名,那是企業的自主經營行為,也是法律賦予的權利,任何人、任何企業均無權干涉。”加多寶代理律師姚嵐表示。
姚嵐稱,該裁定涉及的主體為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不會影響到加多寶旗下其他子公司的正常廣告投放。同時,加多寶的合作伙伴、經銷商等主體並不在此約束范圍內。
“我們收到的僅僅是法院發出的訴中禁令裁定,並非實體判決,更不是終審判決。我們將采用法律允許的一切救濟手段,堅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馮志敏稱。
2012年11月30日,王老吉以廣東加多寶涉嫌虛假宣傳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向廣州市中院提起索賠千萬元的訴訟,同時還向法院申請訴中禁令。同年12月27日,廣州市中院專門就訴中禁令事項組織雙方進行聽証。
北京市立方(廣州)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延喜認為,廣州市中院極少下達“訴中禁令”,法院作出這一禁令,即法院已認定廣東加多寶相關侵權行為是存在的,因此最終廣東加多寶敗訴的可能性較大。
王老吉方面對官司結果也很有信心。溫旭預計,官司將于三四月份正式開庭,但一審判決需要6個月。如果最終加多寶敗訴,對方極有可能不服結果而提起上訴,官司至少要打兩三年。“訴中禁令的有效期貫穿整個訴訟,能為王老吉有效爭取時間,因此廣州市中院的訴中禁令很有必要。”
而加多寶集團品牌管理部副總經理王月貴則稱這一訴中禁令無法接受,他表示廣藥集團的這一行為對加多寶目前正常的生產經營和長期累積的商譽造成嚴重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