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人民銀行原副行長吳曉靈14日在2016綱易經濟學家年會上表示,金融市場當中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剛性兌付,只要有剛性兌付就不可能有風險定價。
吳曉靈建議,中國應該建立雙層金融監管體制,既有中央的監管體制,也有地方的監管體制。地方監管的金融活動不能夠吸收公眾存款,只能做與金融有關的一些服務性業務,或是單項的金融業務,比如小貸公司、融資租賃公司、擔保公司、理財公司等。
吳曉靈說,讓個別產品和機構釋放風險是化解系統性風險的必要措施,這樣才能夠打破剛性兌付,嚴肅市場紀律。“如果我們能夠秉承這樣的理念,允許金融產品該違約的時候違約,該出風險的時候出風險,對于市場的健康發展是更加有利的,對于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對于金融市場價格的形成也是非常有利的。”
吳曉靈認為,以往中國金融監管在目標定位上有些偏差,將行業發展和引導創新也當作了監管的潛在目標和責任,這兩點定位其實是不利于經濟發展的。監管者對金融產品創新,應關注產品法律關系的準確、風險收益的匹配、風險責任的清晰、信息披露的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