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商户利用病死猪制作香肠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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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6来源:现代金报作者:贺艳

  原标题:病死猪制作香肠双氧水漂白鸡爪

  史上最严厉的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结束刑事立案5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5人

  从今年7月中旬开始,宁波市开展了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昨天,记者从宁波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总结表彰大会上了解到,在百日行动中,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行政立案1012起,刑事立案5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5名,后两个数据分别是2011年全年的1.6倍和2.3倍。

  □记者贺艳

  成绩

  史上最严食品安全行动,刑事立案56起

  这次食品安全行动,被称为宁波食品安全监管史上最严厉的一次,各部门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用重典、出重拳,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在百日行动中,行政立案1012起,责令整改2807家,取缔无证无照419家,罚没款534万元;刑事立案5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5名。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透露,百日行动中,他们查获了牛血中添加工业盐案、双氧水浸泡鸡爪案等一批典型违法犯罪案件。其中,江北区抓获一起私屠病死猪销售给商贩制作香肠案,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镇海区发现2家菜牛屠宰企业存在注水行为,已勒令关闭屠宰场,并处罚24.33万元;在奉化、宁海等地查获了销售涉嫌用甲醛和双氧水处理牛百叶的案件;在慈溪查获了用双氧水漂白鸡爪案件。

  现状

  宁波正处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高发期

  宁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寿永年在会上说,目前正是隐患凸显期。

  “宁波虽然属于经济发达地区,但是从总体来看,食品企业‘低、小、散’的问题仍然突出,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寿永年说,“在这次百日行动中,虽然全市各地共排查出了36个突出问题隐患,并已全部着手整治,但这些问题和隐患不可能靠一两次专项整治就能彻底消除,必须要有高度的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

  寿永年还说,当前社会道德领域存在的诚信缺失、道德失范等突出问题,在食品领域突出存在,一些不法分子见利忘义,采取各种不法手段降低成本、扩大销售;处心积虑逃避监管,违法犯罪手段花样百出,甚至形成了生产销售链条,出现网络化、组织化倾向,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屡打不绝。而守法守信企业受到市场冲击,削弱了原动力和竞争力,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扰乱了正常的食品市场秩序,动摇了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的信念。

  分析

  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分散,专业水平不高

  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寿永年认为这还跟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不足有关。

  他说,目前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多达十余个,但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分散,绝大部分县一级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仅有1~2名专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监管力量严重不足;队伍专业水平不高,食品安全监管专业性比较强,许多监管部门严重缺乏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等专业人员,容易导致食品安全监管指导不到位、监管重点不突出,食品安全事件处理不够科学等问题;技术支撑薄弱,随着食品生产新原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广泛应用,食品产业更加复杂,制假造假手段、违法形式更加隐蔽,但当前检测技术的发展未能跟得上违法犯罪手段的发展。

  寿永年还分析了目前制约宁波食品安全工作发展的4个深层次问题:一些地方仍然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现象,影响食品源头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尚不健全,部门职能交叉或监管空白等问题仍然存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惩治力度不足以起到震慑和遏制违法犯罪的作用;社会公众的参与面还不够宽,积极性还不够高。

  呼吁

  欢迎群众举报违法行动,最高奖励30万元

  百日行动之初,宁波出台了“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市民举报属实,最多可奖30万元。根据举报办法,举报人可采用来人、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实名举报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举报范围分为8类,包括在农产品种植、养殖、捕捞、加工、收购、运输、销售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等。

  昨天,记者了解到,在百日行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220件,奖励群众举报7件,颁发奖金11748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发出呼吁,希望群众能继续举报食品领域违法行动,可以拨打统一举报电话96317或者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以及直接来人等方式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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