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潜规则 二手车增值税成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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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16来源:凤凰汽车作者:王巍

  凤凰汽车评论 自去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已经实施半年有余,这项原本为促进二手车行业交易规范,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征税法案,却遭遇“潜规则”成为名符其实的“一纸空文”。

  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

  据了解,二手车的销售和过户在市场上分为两种经营模式,一种叫经营公司,即从事二手车的购买和销售工作,他们先从卖家手中收购旧车过户到公司或个人名下然后再高价销售给买家,实现第二次过户;另一种为经纪公司,相当于搭建一个代售平台的中介,只负责撮合买家与卖家进行交易,由卖家一次性过户给买家。

  根据目前国税总局的公告,前者销售过程中产生了增值,属于征收增值税,而后者则无需征收。按照二手车增值税征收标准,拍卖机构需要征收二手车交易价格的4%,而经营公司为2%。如果按一辆成交价格为6万元的二手车来计算,需要缴纳的费用最低需要1200元。

  北京车易拍二手车电商平台市场总监陈茉怡表示,即使是2%的征收标准对二手车经营公司的冲击也很大,一辆二手车完成交易,经营公司通常只能赚2000元左右,如果“正常交易”缴税的话,经营公司将没有利润可言。为了躲避征税,经营公司通常将交易的主体变为个人对个人,这样就能规避2%的增值税。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更为直接,他坦言二手车增值税出台,对二手车的交易规范基本起不到实质作用,这条法案已经名存实亡。在北京小到二手车经纪公司,大到品牌二手车经营公司,具有自主开票权的商户有500多家,无一例外都是通过个人名义进行交易从而避税。

  剃头挑子一头热?

  既然开征二手车交易增值税的效果如此不明显,可为什么国家税务总局还要发布施行这个公告呢?按照总局官方公告的说法,,实施二手车增收增值税,将是对市场的规范和商家的合法经营的一种保护。

  对于这种说法,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早在法案出台前就提出了不同的观点,认为这个通知不仅会让二手车经营企业的经营风险加大,也加重了二手车的成本,不利于市场发展。

  陈茉怡向凤凰汽车透露,为了逃避征税,二手车经营者在收购二手车时并不办理过户登记,使得买卖双方都会承担了一部分的风险。双方交易在完成过户之前,一旦车子发生什么问题,责任还得由原来的车主承担。或是如果车辆涉及法律或经济纠纷被政府部门冻结扣押,买方将会“车财两空”。而征收增值税法案的发布加剧了这两种风险的发生。

  另外,由于北京是限购城市,二手车在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都需要指标,也进一步促使了一些经营公司以个人名义“组团”去摇号,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沈荣透露,北京摇号人数能够短时间激增,与经营公司组织手下员工“组团”摇号不无关系。

  据统计,2012年全国二手车交易量达480万,2013年中国二手车市场有望达到20到25%的增长速度,交易规模将突破600万辆。与如此庞大的交易规模形成强烈发差的是,二手车行业的流通与规范仍存在巨大漏洞。

  这个漏洞仅靠二手车增值税是无法弥补的。罗磊举了一个简单的例子,他说:“目前二手车的经营权审评,基本上没有门槛,只要有注册公司,即可申请二手车的经营权。”换言之,二手车的准入门槛从源头都没有把控住,怎么能保证交易的规范性?如何能保证公开和透明?

  如果治理二手车行业规范需要一副药,那么增值税只是“药引”,如何能在二手车的评估、检测,以及售后服务等多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和监管,仍需政府部门下一剂“猛药”。(文/凤凰汽车产业部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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