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业“优秀企业管理工作者”表彰活动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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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1来源:

  

机械工业“优秀企业管理工作者”表彰活动实施细则

    为表彰在提高我国机械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推动行业整体管理进步的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专职企业管理工作人员和各行业、地方协会专职工作人员,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机企协”)根据《机械工业“十一五”企业管理发展规划建议》及《机械工业“现代化管理示范工程”实施意见》中,关于继续组织开展“机械工业优秀企业管理工作者表彰活动”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活动范围

    1、重点是长期专职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的企业管理部(处)长,业绩突出的专职企业管理工作人员;

    2、机械工业各行业、地方协会专职工作人员。

二、机械工业优秀企业管理工作者基本条件

    详情请到材料下载相关细则中下载 《机械工业优秀企业管理工作者条件》

三、活动的程序与相关规定

    1、 参加单位:凡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民政部门批准的机械各行业、地方协会,均有权参加此项活动。
    2、推荐工作:受表彰人所在单位负责向中机企协推荐符合条件的表彰对象,按要求填写推荐表,每个单位可推荐1-2人。通过邮寄的方式报中机企协,同时报送电子版至zhongjiqx@yeah.net。
    3、资格审定:经中机企协1250办公室对被推荐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报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领导小组审批。
    4、表彰活动:由中机企协对被表彰的人员颁发证书,并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在有关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公布。
    5、其它:该项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每两年开展一届。

四、本实施细则自2006年8月1日起试行

五、本实施细则由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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