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投资俄罗斯百亿资产遭没收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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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4来源:新浪博客作者:余丰慧

  浙江民企商人傅建中斥巨资收购了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的一处林场,经过3年多开发,当森林资产估值从当初的70亿元飙升至150亿元时,林场公司却突然被俄方以涉嫌违法为由查封,公司资产被强制拍卖,森林经营权被提前收回。2.5亿元的投资,价值上百亿的资产,短短数月间被席卷一空。

   我国企业“走出去”成为未来发展的战略之一,到海外境外发展淘金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越来越多。从我国目前的经济实力和企业发展来看,实施企业、投资者“走出去”战略势在必行。要想成为一个国际化公司、全球化企业,仅在国内市场“窝里斗”显然不行,走向世界是必经之路。一方面可以共享世界更加广阔、庞大的资源,促进世界各国发展,解决全球性就业问题,利用中国发展起来的资本潜力拉动世界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可以学习世界先进管理经验和理念,了解世界经济投资经营游戏规则,熟悉世界各国当地法律法规,掌握各国文化人文背景,把企业历练成适应各种环境、法律、文化等全面、全方位的国际企业。同时,从实力上看,我国世界第一的外汇储备也给企业“走出去”提供了经济后盾。我们不但有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外汇储备实力,而且企业“走出去”对于运用、经营和消化巨额外汇储备大有裨益。因此,就目前来说,中资企业“走出去”是一个多赢之举。

  并购投资案例失败,“走出去”企业没走好。最为重要的是,走出去的风险巨大和不可预测。2004年,上汽花5亿美元控股双龙,在当时曾经是一件被大吹大擂的并购案,但最终折戟韩国:5亿美元付学费买教训;平安收购富通,至2008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富通仅报于0.93欧元,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内,随着双方从交好到交恶的演变,中国平安收购富通案以失败告终;TCL-汤姆逊并购成TCL负担,李东生后悔当初;2011年6月中石油在加拿大的最大一笔投资正式宣告失败等等。后来又发生了一系列类似“走出去”的收购、并购和投资失败的事件。 综观这些投资失败的教训,有市场预测判断上的失误,有对被收购公司、投资对象了解不够的原因,更多是文化的差异、法律法规的不了解等经营以外的障碍。这次浙江民企收购俄罗斯林场被没收事件没有发生在经营问题上,不是效益不好、亏损严重导致的,而是文化和法律问题。当然,从报道看是俄罗斯方面预谋做局的结果,但是,浙商也不是没有教训可汲取,比如:俄方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四条理由:木兴公司未支付森林资源使用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森林合理使用和森林耕种义务;违反俄联邦防火安全条例;在进行木材砍伐时违反了森林管理的要求。这些理由不是不存在,而是有原因导致的。但是这些原因看如何解释和拿捏,比如:第一项未支付森林资源使用费,浙商解释是,俄罗斯在2007年实施新的《森林法》,却未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不及时提供汇款所需的银行账户,导致木兴公司不能及时缴费。这个理由空间和漏洞都很大。再比如:俄方税务局以欠税为由要求木兴公司破产。而事实上,根据俄方相关法规计算,木兴公司欠税款151万卢布。

  在看到我国企业“走出去”优势和有益之处的同时,必须认识到我国企业“走出去”毕竟还是“新鲜”事情,经验不足,效益欠佳,尚处于学习摸索阶段,甚至是付学费买教训经验阶段。从这么多年,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走出去的效果都不是太好,教训倒是不少。有数据显示,60%—70%海外合并并购投资案例失败,“走出去”企业没走好。最为重要的是,走出去的风险巨大和不可预测。2004年,上汽花5亿美元控股双龙,在当时曾经是一件被大吹大擂的并购案,但最终折戟韩国:5亿美元付学费买教训;平安收购富通,至2008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富通仅报于0.93欧元,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内,随着双方从交好到交恶的演变,中国平安收购富通案以失败告终;TCL-汤姆逊并购成TCL负担,李东生后悔当初;2011年6月中石油在加拿大的最大一笔投资正式宣告失败等等。后来又发生了一系列类似“走出去”的收购、并购和投资失败的事件。

  综观这些投资失败的教训,有市场预测判断上的失误,有对被收购公司、投资对象了解不够的原因,更多是文化的差异、法律法规的不了解等经营以外的障碍。这次浙江民企收购俄罗斯林场被没收事件没有发生在经营问题上,不是效益不好、亏损严重导致的,而是文化和法律问题。当然,从报道看是俄罗斯方面预谋做局的结果,但是,浙商也不是没有教训可汲取,比如:俄方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四条理由:木兴公司未支付森林资源使用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森林合理使用和森林耕种义务;违反俄联邦防火安全条例;在进行木材砍伐时违反了森林管理的要求。这些理由不是不存在,而是有原因导致的。但是这些原因看如何解释和拿捏,比如:第一项未支付森林资源使用费,浙商解释是,俄罗斯在2007年实施新的《森林法》,却未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不及时提供汇款所需的银行账户,导致木兴公司不能及时缴费。这个理由空间和漏洞都很大。再比如:俄方税务局以欠税为由要求木兴公司破产。而事实上,根据俄方相关法规计算,木兴公司欠税款151万卢布(时合5.8万美元)。这就给俄方以把柄可抓。

   企业走出去的风险问题,使笔者想起了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给三一重工向文波海外并购泼凉水说的一番话:“你对自己的管理能力有把握吗?分析过双方的文化差异了吗?了解当地的工会劳资关系吗?如果对方的工程师辞职了,难道你还要从长沙派人到国外去,让整个企业都讲湖南话?如果不能知己知彼,这种信心会让我害怕。”

  浙商投资俄罗斯百亿资产遭没收告诉所有中资企业和投资者,在世界经济不确定性风险增大情况下,走出去一定要百倍注意风险,一定要了解和遵守当地的文化和法律。同时,中国政府在为“走出去”企业维权上还有提升和加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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