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9月6日电(记者周润健)根据天津市最新印发的《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十项措施》,天津市商务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滨海新区相关功能区管委会将共同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汽车平行出口等业务。
今年5月底《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实施方案》出台,试点对象按照主体规模和经营方式分为试点平台和试点企业两种模式。试点平台的义务之一是发展合格的汽车进口和销售的会员企业,试点企业自身则是平行进口的汽车销售责任主体。
来自天津自贸区的信息显示,目前已有数十家企业提出申请成为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企业或试点平台。
天津自贸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实施方案对申请材料已完成评审,正在等待有关部门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