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工作开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荐第十三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20号)和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机械行业推荐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的通知》(中机联培[2016]46号)要求,中机企协决定在多年开展的工信部“装备制造紧缺急需专门人才培训培养调查”,国家外专局、工信部“高端装备中青年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体系中,组织开展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工作,并为机械工业“崇尚技能、岗位成才,精益制造、卓越贡献”优秀高技能人才、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交流活动做好基础准备。
此次推荐活动候选人均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其中,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须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时间,原则上从历届全国技术能手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且享受过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中推荐,鼓励各单位优先推荐从事《中国制造2025》确定的十大重点领域(即: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天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相关工作的候选人。候选人的技术技能水平应在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须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时间,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技术技能水平在国内本职业(工种)中有较大影响,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次活动由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申报初审,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人选进行评议、筛选,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各单位限推荐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1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1名。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两个奖项。此前已经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与推荐申报。请各单位按照要求严格把关,尽快组织落实候选人推荐工作,并于2016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函报我会,同时将电子版发至以下指定邮箱。
联系单位: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
联 系 人:郭君 李玲
电话:010-68213505 68213135
18801324585 13601229748
传真:010-6821313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主楼西4层(邮编1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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