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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开问责多地违法违规举债 部分负责人遭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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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9来源:第一财经网

  严查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风暴”持续。

  7月17日,财政部公布了广西、云南、安徽、宁波四地个别地区存在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并详细披露了违法违规手法以及整改结果,不少负有直接责任的官员遭撤职。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自去年以来财政部首次公开问责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以来,已经有12个地方被公开问责,除了上述四地外,还有重庆、山东、河南、湖北、贵州、江苏、江西、四川等地。

  在防风险攻坚战下,中央多次要求遏制隐性债务增长,多位财税专家认为下半年地方政府债务严监管高压态势将持续,地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手法揭秘

  这次被曝光的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地方分别是广西自治区来宾市和贺州市,云南省保山市、昆明市宜良县、楚雄州禄丰县和普洱市景东县,安徽省池州经济开发区,宁波市鄞州区。这些地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手法“五花八门”,包括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建设—移交(BT)模式等变相举债,银行、信托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则违法违规提供融资支持。

  比如,根据《广西自治区问责处理部分地区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 规范政府举债行为》,为了给来宾市新型城镇化基金筹资,2016年10月,来宾市人民政府同意将市政道路等50项公益性资产无偿划入广西来宾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来宾交投公司”),虚增来宾交投公司固定资产规模。2017年3月,来宾交投公司将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采用售后回租形式开展融资租赁项目,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15亿元。并将《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项下的应收账款等所有权益质押给国银租赁,以购买服务采购款作为租金还款来源。

  贺州市也采取同样手法,2017年3月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13亿元。

  安徽省池州经济开发区也通过类似手法,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向交通银行池州分行变相融资5亿元。

  云南省保山市、昆明市宜良县和楚雄州禄丰县、普洱市景东县四地违法违规举债担保手法主要是利用当地融资平台公司向信托公司融资,政府出具担保函等。

  比如,经保山市政府同意,2016年6月,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经营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设立信托计划进行信托融资,计划融资5亿元。保山市财政局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若保山市永昌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按时足额偿还本息,由保山市财政局统筹资金偿还。截至2017年2月底,该笔融资到位3.09亿元。

  宜良县和禄丰县通过同样的手法变相融资4.24亿元和2亿元。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与鄞州城投则通过签订回购协议以建设-移交(BT)方式举债,2015年和2016年变相融资总额超过4亿元。

  财政部认为,上述地方融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法律文件和制度规定。

  《预算法》明确指出,除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之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严厉处罚

  目前上述地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已经得到整改,政府出具的相关担保函、文件作废,相关资金也退回金融机构。

  比如,来宾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经协商有关方面后按程序撤回相关函件,将已到账的7亿元资金退回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相关官员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处罚手段包括通报问责、记过处分、党内警告、行政降级甚至撤职、开除公职。

  第一财经记者发现,在上述地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负责人等10人因负有直接责任,基本遭到撤职,而且是“倒查责任,终身问责”。

  比如,广西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时任来宾交投公司董事长卓某给予撤职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时任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何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在司法程序终结后开除公职。云南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禄丰县水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杨某给予撤职处分。

  问责风暴将持续。财政部称,下一步,对涉嫌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其他地区和金融机构,待相关省级政府和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后,财政部将及时通报处理结果,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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