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宝琛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查处的部分典型互联网广告虚假违法案件予以公布,共计30起。
为严厉打击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规范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年2月份印发专门通知,部署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据统计,2018年上半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互联网广告案件8104件,同比增长64.2%;罚没金额达到11668.70万元,同比增长17.0%。
陕西巨丰投资资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巨丰投顾”)上海分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中,当事人利用其官网发布的产品广告中包含“选出预期目标涨幅不低于20%个股,综合选股成功率高达83.21%”等有关收益率的宣传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3月份,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巨丰投顾上海分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1万元。
四川广元市脉缘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中,当事人利用其互联网网页设计制作发布“成本低,周期短,见效快,收益高,风险小,品质优”“保值增值收益标准:闲散资金年度固定分红30%”等内容广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18年3月份,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四川广元市脉缘科技有限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在上述30起案件中,还有多起与房地产有关,比如山西俊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江西九江市宁亿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2018年5月份,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晋源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山西俊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60万元;2018年6月份,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江西九江市宁亿置业有限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8万元。
此外,安徽绩溪锦元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中,当事人委托相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其网站“绩溪网(绩溪论坛)”上发布含有“你买店铺 我付按揭,10年70%收益”字样的互联网广告。2018年3月份,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690元。
四川成都品悦尚城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中,当事人在网站投放标题内容为“成都三环房价破三万指日可待!万元出头抢西二环地铁房”等字样的广告内容。2018年3月,成都市金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没收广告费94150.94元,并处罚款105849.0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