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部门联合发文整治骚扰电话 为期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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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31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7月30日电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当前,营销电话扰民、恶意电话骚扰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工信部等十三部门决定,自2018年7月起至2019年12月底,在全国开展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

  严控骚扰电话传播渠道

  ——加强语音线路和码号资源管理。各基础电信企业要按照“谁接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语音线路和“95”“96”“400”等码号资源的用户资质审查,杜绝违规使用线路资源的行为,严禁为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提供线路资源和业务接入。

  ——加强电话用户合同约束。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完善个人用户和集团用户的合同管理,规范用户通信行为,对重点地区号码使用从严管理。在合同中明确业务使用规范、用户违约责任和相应处罚措施,对拨打骚扰电话的用户,应依据协议约定进行处置和违约责任追究,涉及违法违规的,要及时报相关主管部门。

  ——全面规范营销外呼业务。呼叫中心企业要对经营资质、自营和外包业务进行全面规范,开展商业营销外呼的,应当征得用户同意,建立用户白名单并留存相关依据资料,规范外呼时段、行为等,不得对用户正常生活造成影响。用户明确表示拒绝后,不得继续向其发起呼叫。

  ——全面清理各类骚扰软件。各互联网企业要全面清理网上“呼死你”等骚扰软件和设备信息,切断相关软硬件推广、销售和使用渠道。

  全面提升技术防范能力

  ——强化主叫号码鉴权和通话溯源。基础电信企业要严格规范企业客户可以使用的号段范围,严禁利用透传技术虚拟主叫号码或自行修改主叫号码,对未通过鉴权的呼叫一律进行拦截。

  ——提升骚扰电话拦截能力。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强骚扰电话拦截配套技术系统建设,提升骚扰电话识别和拦截能力。

  ——增强骚扰电话提醒和预警能力。移动智能终端制造企业应支持手机终端配备防骚扰电话能力。

  ——增强骚扰电话综合管控能力。探索建立全国防骚扰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引导基础电信企业、移动转售企业、呼叫中心企业等加强对商业性电子信息的规范传播。

  规范重点行业商业营销行为

  严格规范金融类电话营销行为、售房租房电话营销、医疗机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电话营销行为、人力资源服务、旅游等行业的电话营销行为。

  依法惩处违法犯罪

  集中侦破一批利用电话实施诈骗、敲诈勒索、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犯罪案件。集中侦破一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

  依法严厉打击各行政机关和电信、金融、医疗、教育、物业、物流、寄递等重点单位工作人员非法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

  健全法规制度保障

  加大对电话扰民企业和人员惩戒力度,将违法违规行为列入相关信用记录。将有关企业的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记于企业名下并依法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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