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矿业安全事故!当我们还在为年前的陕西矿难总结教训之际,20多条鲜活的生命在这个初春时节陨落,让人哀叹,也让人惋惜。
25日下午,内蒙古西乌旗“2·23”安全事故责任人目前已有10人被刑事拘留,其中1人取保候审。消息一出,关注本次矿难的人带着愤怒地语气叫好,只是这个“好”却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霾。
此前报道,23日上午8时20分,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旗银漫矿业运送车辆由辅助斜坡往井下运送工人过程中车辆发生事故,由于刹车出现问题,车辆失去控制,撞在辅助斜坡道四车场巷道帮。截至2月25日11时30分,“2·23”事故死亡总人数为22人。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牵动着千万人的心。最让人不解的,莫过于这次事故发生的原因。在以往我们所看到的相关矿难事件中,或是瓦斯爆炸,或是煤矿渗水,而因为运送矿工车辆而导致的大型矿难事件发生,似乎还是第一次。但这个“第一次”,付出了整整22条人命的代价。
可能上至管理者,下至一线工人,几乎很少有人会把安全隐患,考虑到这个环节上——这里不是最危险的作业面,也不是容易发生爆炸的地方,这里是生产过程中相对安全的一个环节,也就最容易让人掉以轻心,被矿业敷衍。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这是一起不应该发生的、严重的、低级的事故。
是什么原因让这个相对安全的环节出了大事的?据应急管理部的初步披露,这辆接送矿工下矿的车,系非法购买人员运输的车辆,没有取得安全标志,也没经过有关方面检测(据媒体报道,有矿工认为是报废车辆);其次是严重超员(核载不超过30人,实际上了50人);还擅自违反安全设施设计规定,将错车斜坡道运用于人员运输;管理上以包带管,将安全责任转嫁给承包单位;严重违反停产复工要求。
可以想象,一辆浑身上下都是问题的报废车辆,经过改装,超载乘客,进入违反安全规定的斜坡道,每一个“点”都在强化这次事件发生的程度,每一个“点”都把矿工的脑袋别在腰间。
试问如此简陋的环境,如此不安全的车辆,是怎样进入银漫矿业的?报废车辆凭什么可以下井,下井车辆凭什么可以改装,这是谁给予的银漫矿业的权利?是不是企业内部使用的车辆就可以不遵守国家规则要求?这个问题应该由谁来监管?一个致命的环节,牵出了银漫矿业多处严重问题。
血的事实再一次告诉我们,在现代企业中,安全生产应该是一个无缝的闭环,每一个环节都极其重要,如果疏忽其中任何环节,迟早都要交付沉重的学费,付出巨大的代价。
一个多月前的陕西神木矿难事故带来的阴霾还未散去,我们又看到一批鲜活的生命在矿难中逝去,不免让人焦虑。到底矿业还会在哪些环节出现问题?到底怎样可以堵住矿业的疏漏?
矿业是高风险的行业,因为科学管理和严格要求,近年来恶性事故已有所减少。安全是一种文明,安全是一种文化,重视安全、尊重生命,是先进文化的体现。岁尾年头接踵而来的两起重大安全事故,但愿能重新唤起我们警觉。
(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