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团判决苹果公司侵犯高通公司三项专利,且每部终端需向高通公司赔偿1.41美元
近日 ,美国加州南区联邦地方法院的陪审团认定苹果公司的iPhone 7、7 Plus、8、8 Plus和X侵犯了高通公司两项专利号为8,838,949和9,535,490的美国专利,此外苹果公司的iPhone 8、8 Plus和X侵犯了高通公司专利号为8,633,936的美国专利。陪审团判决苹果公司应为专利侵犯行为向高通公司支付自2017年7月6日提起诉讼起、至庭审结束期间的损害赔偿3100万美元。三项被侵犯的专利所覆盖的技术均由高通公司在圣迭戈发明。
高通公司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唐·罗森博格表示:“陪审团全票达成的判决,是我们在全球因苹果公司使用我们高价值的技术却拒绝支付费用而发起的诉讼过程中获得的最新胜利。此次诉讼所涉的三项被侵权专利,只是高通公司极具价值的十余万项专利组合中的数个而已。”
上述三项被侵权专利支持不同的智能手机主流功能。美国专利号8,838,949的专利支持“快速启动(flashless booting)”使智能手机无需使用独立闪存(从而降低成本和硬件尺寸),在开启后能快速接入互联网。美国专利号9,535,490的专利通过在应用处理器与调制解调器之间扮演智能“交通警察”的角色,确保智能手机上的应用能够快速高效地上传和下载互联网数据。美国专利号8,633,936的专利支持游戏的高性能表现和丰富视觉图形,同时延长智能手机的电池续航时间。这些专利均未实施在调制解调器处理器中,也并非是实施任何蜂窝通信技术标准所需的必要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