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击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要看有关部门的认定。就以前的案件看,中国的《反垄断法》并不反对你拥有众多的资源或专利,反对的恰恰是利用这么多资源有意扩大自己的市场影响力
原本被认为是“板上钉钉”的收购案,现在却打上了一个问号。
日前,有媒体从多个渠道获悉,针对美国软件巨头微软今年9月以72亿美元收购诺基亚手机业务及部分专利使用权一事,“中国商务部开始了第二阶段的审查,且该阶段的审查将会加入反垄断方面的内容”。
截至发稿,商务部始终未对外就微软的收购案进行任何表态。本报亦查阅了近期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的资料,几乎没有微软与诺基亚的信息。
“针对该案,现在是处于第二阶段审查。”昨日,《反垄断法》草案立法小组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张昕竹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称,“现阶段,有关部门不便表态,也没有对外披露审查过程中的种种细节的义务。”
“目前,各方能做的,还是耐心等待有关部门的裁决公告。”张昕竹表示,“就长期看,中国的手机制造商等,还是要改变"大而不强"的情况,加大在专利等方面的布局意识。”
72亿美元收购非板上钉钉
今年9月3日,芬兰通信企业诺基亚发表声明:“经双方董事会决定,微软将以约72亿美元现金收购诺基亚设备及服务业务部门。”这让这笔收购案成为IT业界今年最受关注的事件之一。
11月20日,在赫尔辛基的诺基亚股东大会上,尽管会前遭遇了部分小股东的质疑,但在当天持续了近6个小时的股东大会最终顺利通过了决议—诺基亚的股东以99.5%的支持率通过了将手机业务部门出售给微软的交易。紧接着在12月初,欧盟和美国监管部门对这项收购同样大开“绿灯”—均无条件地予以了放行。
对此,外媒此前认为,这让微软的收购“扫清了最后的障碍”。然而,近期,中国媒体却报道称,微软72亿美元的收购还不能“板上钉钉”。
消息称,让商务部慎重对待此事的原因之一,“就是包括中兴、联想、小米等在内的国产手机厂商,非常担心诺基亚会成为一家"专利怪物",向他们收取高昂的专利费”。消息称,如按诺基亚对外公布的基本专利收费标准,即不超过销售价格的2%,利润率极低的中国手机行业将会受到极大冲击,而且也会严重阻碍它们刚刚有所起色的国际化扩张。
对此,联想昨日对《国际金融报》记者的回复是“并不知道这件事”。
“关于专利方面的担心并不奇怪。此前的信息是,欧盟曾对专利有过担忧。”张昕竹对本报说,“从现实看,相关企业对诺基亚专利诉讼的担忧在情理之中。毕竟,相较于诺基亚,中国下游厂商在专利上确实处于落后的态势。”
媒体称,诺基亚拥有与智能手机通信相关的标准必要专利1713件,非标准必要专利5647件。同时,诺基亚为了在中国市场提起专利诉讼,“已注册了10件涉及短信、近距离通信、视频等领域的核心专利”。
事实上,对于中国企业,诺基亚早就发起了专利诉讼。一个案例是,2012年5月,诺基亚发起专利诉讼,共计11项诉讼,对象为HTC、RIM(黑莓)及优派三家公司。“上述三家公司侵犯其专利共计45项。”诺基亚称。
中国调查或难改变收购结局
不过,在张昕竹看来,即使有关部门关注到了中国下游手机厂商的诉求,也很难对微软收购诺基亚的最终结果作出改变。
“一方面,诺基亚不是所有的业务都归于微软,且剥离了部分业务;另一方面,横向比较,反垄断已运营多年的欧盟和美国(中国2008年公布了《反垄断法》)都是无条件地通过,这可能会产生某种意义上的借鉴。”他认为。
“狙击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要看有关部门的认定。”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吴俊锋律师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就以前的案件看,中国的《反垄断法》并不反对你拥有众多的资源或专利,反对的恰恰是利用这么多资源有意扩大自己的市场影响力。”
按百度百科的解释,根据司法实践,企业可通过合法的方式取得市场支配地位,甚至垄断地位。例如,国家授权一个企业在某个行业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利,这个享有特权的企业自然就是一个市场垄断垄断企业。企业也可以通过知识产权如专利、版权等取得市场支配地位。
“反垄断法虽然不反对合法的垄断,但因为合法的垄断者同样不受竞争的制约,它们就非常可能会滥用其市场优势地位,损害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国家必须对那些在市场上已经取得了垄断地位或者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加强监督。”分析称。
分析人士认为,现阶段看,对于中国企业来说,更重要的还是反思。“不可否认,在中低端市场,华为、联想等很多品牌做的都不错,在市场也获得了认可度。”张昕竹认为,但与此同时,中国要有自己的专利意识,不能后知后觉地行动,而是要提早进行专利上的布局。
事实上,就从国际上看,专利本就受到国际法律体系的保护。1970年签署的《专利合作条约》对于专利的使用作出了法律规定,“专利在全球范围内都受到尊重和保护,专利侵权是对专利持有者合法权利的侵害,依据相关法律将进行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