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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业“资源节约型企业”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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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1来源:
 机械工业“资源节约型企业”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十一五”期间,国家提出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全面推进能源、水、土地、原材料等资源的综合利用工作。开展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活动是响应国家号召,坚持科学发展观,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保证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机企协”)通过开展资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活动,对于降低机械工业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为了规范机械工业“资源节约型企业”的评价内容和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源节约型企业” 内涵
    
“资源节约型企业”是指企业通过实施自主创新、资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战略,采取有效的措施,运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断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而以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提高机械工业企业整体竞争实力。

二、“资源节约型企业”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已达到《机械工业现代化管理企业评价标准》要求;
    (二)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水平居同行业前列;
    (三)产品主要原材料损耗在同行业中较低;
    (四)通过ISO14000认证。

三、“资源节约型企业”工作原则
    
坚持企业自查自主申报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评定和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资源节约型企业”评价标准
    
详情请到材料下载相关细则中下载附表:《机械工业资源节约型企业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

五、“资源节约型企业”工作程序

    (一)各申报企业,首先要严格按照《评价标准》进行自查,符合条件后填写《机械工业资源节约型企业申报表》及经验材料,然后向推荐单位(各省市机械协会、行业协会、企业集团)申报。
    (二)各推荐单位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推荐到中机企协“资源节约型企业”活动办公室。活动办公室对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核,对达到条件者列入机械工业“资源节约型企业”备选名单。
    (三)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并会同推荐单位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提出评价意见,提交中机企协领导小组对备选企业进行综合评审和认定。
    (四)中机企协公布认定结果并颁发机械工业“资源节约型企业” 证书和授牌。
    (五)中机企协将对已批准的机械工业“资源节约型企业”适时进行抽查和复检工作。对抽查中出现的问题,建议企业及时整改;对已不具备资格的企业,将取消其荣誉资格。

六、本实施细则自2006年8月1日起试行

七、本实施细则由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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