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高铁涨价不能自说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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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5来源:中国经济网

  近日,网上有消息称:东南沿海铁路时速200-250公里动车组列车票价将于4月21日上调,这是中国铁路总公司2015年底获高铁车票定价权后,首次上调车票价格。以福州至厦门为例,目前二等座票价为65.5元,一等座票价为79.5元;调整后二等座票价为84元,一等座票价为134元,分别上调了28.2%和68.6%。(2月14日《都市快报》)

  “依法而为”并非就能“万事大吉”

  东南高铁涨价虽然事出突兀,但也是依法而为。根据2015年12月2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改革完善高铁动车组旅客票价政策的通知》精神,时速200公里以上的高铁动车组列车一、二等座旅客票价,可以由铁路运输企业依据价格法律法规自主制定。同时,据相关铁路公司负责人解释,东南沿海高铁沿线地区经济发达,旅客出行需求旺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竞争比较充分,综合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和多种运输方式的比价关系等因素,才决定进行票价优化调整。

  也就是说,此次东南高铁涨价,是依法而为,也是充分考虑市场因素、运输成本等之后的审慎决定。但即便如此,此次高铁涨价,相对于很多乘客而言,并不是感到很认同,这背后除了涨价涉及的出行成本增加之外,更关键的则是此次涨价并没有做到真正让乘客心服口服。【详细

  高铁属于自然垄断行业 调价应考虑公共性

  铁路网络由国家建设投资,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度较高的重要基础设施,并非哪个公司的私产。铁路行业具有自然垄断属性,铁道部门不能把自己简单界定为经营性企业,用纯市场眼光衡量高铁服务,而忽视铁路行业的公共性。【详细

  高铁是交通运营机构的运输产品,应该按照市场化运作,但高铁更是公共交通产品,公共和公益属性更是其不能擅自逾越的底线。

  因此,其票价涨跌必须按照公共和公益原则进行事先听证,这对于票价涨跌而言,也更是一种监督和规范。否则如果高铁涨价想怎么涨就怎么涨,想涨多少就涨多少,这既不符合高铁自身的公共公益属性,也违法了公共产品定价的法律原则。【详细】  

  高铁调价要符合程序正义

  就以往诸多的公共交通等具有公益事业性质的项目调价来看,群众对调价提出质疑,本质上讲并不是群众不懂道理,而是确实有许多的价格调整,从提出到组织实施,完全就是有关方面的自说自话,没有考虑和征求调价项目的最直接利益相关方消费者的意见。如此事件一多,群众对类似调价项目的提出先进行质疑,也就不难理解。

  要想让此次相关高铁运价调整得到社会理解,除了依法依规办事外,铁总等更应该把相关高铁调价的详细信息、理由、依据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全面监督和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再形成合理的调价意见和幅度。同时,高铁运营也应该不断提升软硬件条件,让票价上涨与乘客乘坐体验感受相一致。只有这样,才能获得群众的广泛理解和支持,而不是靠简单的所谓优化高铁票价结构、优质优价、灵活浮动的票价及服务体系等高大上和模糊的理由。【详细

  高铁竞争力要由市场来检验

  高铁票价调整的话语权应该掌握在市场之手,并且是有充分竞争环境的市场,如此,才有真正意义上的价值。此次高铁票价调整,正是选择了交通工具和途径都异常丰富的东南沿海地带。在该区域,私家车保有量和航班路线都是高密度的,大众出行的选择比较丰富。在这里“试水”高铁票价调整,市场拥有足够的“用脚投票”的权利。也正是有了这种背景,高铁票价调整的竞争力和含金量才得以检验。

  当交通市场竞争已经充分展开之后,各种出行方式可以通过互相博弈得出合理的价格,高铁也不例外。但不管怎样,最终的选择权还是掌握在消费者手上,因为高铁的竞争力最终要由市场来检验。【详细

  微言大义:

  @我是糊糊:给我来一打绿皮车吧,高铁坐不起。

  @君临天下:运营成本为何会高?

  @Sharon xue:高铁可以搞,但不应该取消原有的动车和普通车。速度与价格之间如何取舍?应该给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

  编后语:

  高铁并非不能涨价,但应该在符合程序正义的基础上,公开透明地涨。毕竟,铁路行业属于自然垄断,铁路网络也是由国家投资建设的,即便铁道部成了“铁总”,调价也应充分考虑铁路的公共品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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